创刊导语
今年以来,上海市杭州商会在王秀春会长的带领下,各项工作有序开展,亮点纷呈。根据理事会的工作部署和王会长的指示精神,商会秘书处完善组织架构、推动制度创新、优化业务流程,明确了财务部、外联部、技术部、宣传部、会员部、综合部和产业研究部等七个主要部门,责任到人、各司其职,成效显著。其中,在驻沪各异地商会率先成立产业研究部,为会员企业提供具有针对性的产业咨询服务,是我会秘书处体制建设和服务工作的重大创新。
为更好推动产业研究部实体化运作,经前期研究酝酿,秘书处决定由产业研究部牵头,紧紧围绕商会生命健康、信息技术、先进制造、新材环保、文旅体娱、产城融合、现代服务、投融服务等八大产业矩阵,收集梳理国家和各省市区县规划政策、产业发展、行业趋势、科技创新、城市更新、重大项目等方面的最新资讯动态,以商会官方公众号为平台,于每月月末推送《杭商产业观察》(月刊),供会员企业、兄弟商会、政府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各界浏览参考。
上海资讯
【政策】上海市出台系统性政策助力中小微企业稳增长调结构强能力
一、支持中小企业创新发展
(一)加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力度。各区对新认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给予不低于10万元奖励,对新认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给予不低于30万元奖励。至2023年底累计培育创新型中小企业2万家以上、专精特新中小企业1万家以上、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700家以上。(市经济信息化委、各区政府)
(二)支持企业“小升规、规转强”。支持“小升规”企业采购数字化管理、技术创新、法律咨询、检验检测等服务。对工业产值首次突破10亿元、50亿元、100亿元等不同规模的先进制造业企业,鼓励各区给予支持。对首次成为“四上”企业的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市区联动给予企业上一年度研发投入5%、最高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市经济信息化委、市科委、市财政局、各区政府)
(三)支持科技成果创新转化。实施科技成果赋智中小企业专项行动,对符合条件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可在原高新技术成果转化认定政策扶持金额基础上加计30%。建设全球技术供需对接平台,组织全球技术转移大会,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产学研合作和新产品推广。支持专精特新企业建设和升级企业技术中心,至2023年底市级及以上企业技术中心突破1000家。(市科委、市经济信息化委)
(四)加大产业人才支持力度。落实国家“千校万企”协同创新伙伴行动。支持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备案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支持中小企业申请入驻本市各区的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支持中小企业申报东方英才领军项目、“上海产业菁英”高层次人才培养专项等项目。(市教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经济信息化委、各区政府)
(五)加大技术改造力度。市级技术改造专项支持门槛由项目总投入2000万元以上调整为1000万元以上,支持金额不超过核定总投入的10%,加大对中小企业技术改造支持。(市经济信息化委、各区政府、重点产业园区管委会)
(六)支持企业绿色化发展。支持中小企业绿色化升级,最高支持1000万元。开展节能降碳“百一行动”和清洁生产改造。支持30家企业建设绿色工厂、5家企业建设零碳工厂。(市经济信息化委)
二、助力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
(七)加大数字能力供给。支持中小企业使用线上会议软件、工业软件等“小快轻准”数字化解决方案和产品。实施智评券、算力券等,支持中小企业购买智能工厂诊断咨询及人工智能算力等服务。对在上海数据交易所首次挂牌数据产品、优秀数据品牌和数商给予资金补助,培育不少于300家中小数商企业,形成不少于30个品牌数据产品。(市经济信息化委)
(八)加强平台服务赋能。发布工业互联网专业服务商推荐目录,2023年培育不少于20个细分领域专业服务商,推动25万家中小企业上平台上云。对中小企业与数字化服务商签订的服务合同给予不超过合同金额30%的支持。(市经济信息化委)
(九)实施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专项行动。建设“工赋学院”,面向重点企业开展高管轮训。支持开展中小企业数字化人才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实施中小企业“工赋伙伴”计划,开展DCMM贯标评估、数字化转型水平评测和诊断。打造一批数字化转型“小灯塔”企业,鼓励中小企业“看样学样”,逐步推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全覆盖。举办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服务推进周,打造数字化服务专员队伍和服务联合体。(市经济信息化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科委、各区政府)
三、营造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生态
(十)引导大型企业向中小企业开放资源。实施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携手行动”,举办“百场万企”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对接活动。推动本市国有企业向中小企业开放创新资源,鼓励大型企业和平台机构将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纳入合格供应商名录。引导互联网平台企业、行业龙头企业创新数据产品经营,与中小微企业双向公平授权。充分发挥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特色载体作用,开放应用场景、加强资源匹配。(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国资委、各区政府)
(十一)支持企业开拓市场。将政府采购工程面向中小企业的预留份额阶段性提高至40%以上的政策延续到2023年底。支持企业进入创新产品推荐目录,参与本市各类重大应用场景“揭榜挂帅”行动。对企业抢抓订单相关商务费用给予补贴,推动外贸“千企万品”开拓国内外市场。加强对专精特新等优质中小企业境外投资的指导和服务。(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商务委、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各区政府)
(十二)支持企业参与重大展会活动。对企业参加列入“上海企业开拓国际市场海外展会推荐项目”等境外展会,以及境内省部级以上政府主办的重点国际性展会给予支持。支持中小企业参加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中国国际工业博览会、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等展览展会,促进中小企业融入全球产业链供应链。支持中小企业参与“五五购物节”等重大特色活动。(市商务委、市经济信息化委)
(十三)支持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发展。构建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梯度培育体系,加大与国家先进制造业集群、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及龙头企业合作。支持发展现代农业产业等重点领域集群。2023年培育10个左右市级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力争建设5个左右国家级特色产业集群。(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国资委、市农业农村委、市工商联、各区政府)
四、强化中小企业金融赋能服务
(十四)加大普惠金融服务支持。落实中小微企业信贷奖补政策,支持银行加大普惠信贷投放。实施普惠金融顾问制度。持续释放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改革效能,降低小微企业综合融资成本。推进“融资畅通”工程和无缝续贷“十百千亿”工程,至2023年底普惠贷款余额达1.1万亿元、无缝续贷累计投放突破1.2万亿元,为企业节约成本100亿元以上。中小微企业“纾困融资”机制延期至2023年底,纾困融资金额突破6000亿元。充分发挥地方金融组织作用,构建多层次金融服务体系。(人民银行上海总部、上海银保监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财政局)
(十五)降低企业信用担保贷款成本。对2022年第四季度通过市中小微企业政策性融资担保基金管理中心担保、从上海辖内商业银行首次获得普惠贷款的中小微企业,给予2%的贴息补助,单户企业贴息金额最高20万元。落实2023年国家小微企业融资担保降费奖补政策,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平均担保费率保持1%(含)以下。(市经济信息化委、市财政局)
(十六)支持产业链融资。支持供应链核心企业与金融机构合作开展应收账款质押贷款、标准化票据、供应链票据、保理等业务。鼓励银行制定专门授信方案,高效服务链上中小企业。开展“一链一策一批”中小微企业融资促进行动,深化产融对接和信息共享。力争2023年供应链金融融资余额突破4500亿元。(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市经济信息化委、上海银保监局)
(十七)支持中小企业改制上市。持续推动“浦江之光”行动升级,完善改制上市培育机制,对后备库企业给予政策支持。加快推行市场主体以专用信用报告替代有无违法记录证明。(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经济信息化委、市科委、市司法局、市发展改革委、各区政府)
(十八)支持中小企业股权融资。通过参股等方式支持有条件的机构申报设立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子基金,探索设立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引导投资机构投早、投小、投科技。支持上海股权托管交易中心设立“专精特新”专板。(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经济信息化委、市科委、市市场监管局、各区政府)
五、加大中小企业纾困力度
(十九)支持企业稳岗扩岗。实施重点群体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自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吸纳在本市登记失业3个月及以上人员或本市2023届高校毕业生就业,并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本市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体工商户等用人单位,按照2000元/人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委、市财政局)
(二十)降低企业用工成本。落实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用人单位可在2023年12月31日前采取分期或逐月等方式补缴缓缴社会保险费,补缴期间免收滞纳金。落实阶段性降低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费率政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医保局、市税务局)
(二十一)防范化解企业账款拖欠。开展防范和化解中小企业账款拖欠专项行动,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大型国企逾期未支付中小微企业账款信息披露制度,实现无分歧账款化解率100%,50万元以下无分歧账款清偿率100%。(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国资委、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各区政府)
(二十二)落实各项税费支持政策。开展“春雨润苗”专项行动和税收宣传月活动,助推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红利直达快享。2023年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对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自2023年至2024年,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自2022年1月1日起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实际发生额扣除的基础上再按照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市税务局)
(二十三)开展助企纾困专项行动。组建中小企业政策宣讲团,深入开展政策宣讲。发挥中小企业服务专员作用,提供政策上门服务。发挥诉求流转机制作用,提升诉求办结率和企业满意度。市区协同加大政策创新力度,持续优化发展环境。(市经济信息化委会同市服务企业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各区政府)
六、加强中小企业精准服务
(二十四)优化中小企业服务网络。开展“一起益企”中小企业服务行动和中小企业服务月活动,充分发挥“上海市企业服务云”“益企服”等平台和中小企业服务专员作用,为中小企业提供精准服务。开展中小企业服务质量第三方评估,培育优质公共服务机构。(市经济信息化委)
(二十五)支持中小企业质量标准品牌建设。开展中小企业质量提升公益培训工程和“质量月”系列活动,推进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提供全产业链的质量问诊、技术帮扶服务。支持中小企业参评各级政府质量奖,培育一批质量标杆。支持中小企业牵头或参与国内外标准编制,按规定给予标准化专项资金资助。开展标准化业务培训。推进“四个一百”行动,支持外贸自主品牌建设。(市市场监管局、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商务委)
(二十六)加强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发布进一步加强本市中小企业知识产权工作的指导意见,支持新技术、新产品高效获取知识产权保护,便利开展知识产权权利担保融资。依托上海知识产权仲裁院、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仲裁与调解上海中心等机构建设,完善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市知识产权局、市司法局、市经济信息化委)
(二十七)优化中小企业法律服务。深化精细化执法和包容审慎监管,推动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清单全面覆盖有关行政执法领域。完善“12348”小微企业服务专线,提供针对性法律咨询服务。举办上海市企业法务技能大赛,组织开展宪法法律进企业主题法治宣传活动。(市司法局)
(二十八)加强组织保障。充分发挥市区两级企业服务联席会议作用,建立季度部门会商和调研督导工作机制。深入开展“益企赋”系列专项行动,开展中小企业发展环境第三方评估,召开全市中小企业大会,加强中小企业舆论宣传、政策解读,形成有利于企业健康发展良好氛围。(市经济信息化委会同市服务企业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市委宣传部、各区政府)
【案例】张江药谷“新空间”:厂房就在商务楼
“寸土寸金”的张江药谷最近出现了一种新的“空间”形态——看上去是高品质商务大楼,其实除了研发办公,还可直接生产,物料可从地下车库直接搭载货梯到每一层楼面,提高了工业空间利用效率。这是一个值得关注的新动向。
前些年,张江生物医药最大的痛点是物理空间跟不上企业发展步伐,不仅缺生产用地,研发空间也很紧张。
与此同时,张江正成为链接全球生物医药研发网络的重要节点。能否盘活更多的研发空间乃至生产用地,对于从基础研究到创新加速的“全过程创新”而言,意义不一般。
“融合”中的新转变:努力服务创新
“还有空间吗?”这是张江医疗器械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杨远方经常遇到的提问。最近,她回答这一问题时更加有了底气——在张江,好项目不缺土地,好产业不缺空间。
地处合庆镇的张江医疗器械产业基地,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悄然扩容,并呈现出了一种新的“空间”形态。到底“新”在何处?记者近日在交付不久的ZEMP总部园现场一探究竟。
这里一共有6栋楼,高度从30多米到40多米不等,总体量近10万平方米。相比传统工业园区只有1点多的低容积率,这里的容积率是2.0,工业空间利用效率明显提高了。
透过玻璃幕墙,一眼望去,就会发现这里的楼层相比普通商务楼要高。这是预留的生产空间,其底层高6米,可承重1吨;其他层高4.8米,可承重0.5吨。
整个ZEMP总部园颇有设计感,建筑内部多为无柱空间,采光很好,同样适合研发和办公。每栋楼都有两个宽敞露台,可供休憩。园区南面就是龙东路高架,开车半小时可到陆家嘴,未来还将开通前往地铁站的免费班车。园区内的下沉式广场,将进驻食堂和商业配套设施。
为何要把生产和研发的功能集中在同一幢楼?“研发和生产本来就是融合的,好比厨房的功能是做饭,也可以研究新菜品。高端医疗器械属于轻型生产,比较环保,我们为此提供了多一种选择。”杨远方说。
这种新的工业楼宇空间显然颇受欢迎。记者了解到,一些企业的物理空间过于分散,增加了沟通和管理成本。因此早在建设期间,就有一批头部及创新医疗器械企业有明确租赁意向。尽管可以分层租赁,但有的企业已表示要拿下一整栋楼,未来计划作为企业总部。
“我们打算租赁整栋1号楼,共9层。生产、研发及办公都在一栋楼里,方便企业统一管理和各部门配合沟通。”申淇医疗项目申报部负责人杨蕾说。
研发与制造的融合,不止这一个园区。预计明年竣工的“张江·药谷中心加速器”,不仅在每户每层预留了一块承重楼板,用于放置净化设备,还在屋顶预留了大型设备存放位置。
在张江生物医药基地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楼琦看来,这种研发与制造、创新链与产业链的融合,也标志着“张江药谷”管理方由开发运营者向产业专业服务者转变。
“释放”中的新信号:
加速推动创新
“我们之前运营服务的载体空间是20多万平方米,如果加上这些新空间,差不多翻了一番。”张江生物医药基地开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浦东生物产业行业协会副会长刘刚说。
这里提到的“新空间”,除了ZEMP总部园,还包括将于今年底交付的“居里路一号”“张江总部园”两处大型研发空间。“居里路一号”地处张江黄金地段,“张江总部园”位于华夏东路高架旁,其中两栋高楼尚在建设中就被一家知名药企相中,直接以在建工程转让。
为腾挪出更多产业空间,张江医疗器械产业基地还盘活了闲置多年的杰昌园区,8.3万平方米的产业空间在1年多实现满租。
“原来物理空间紧张时,一些小业主甚至开出每平方米7元多的价格,现在我们提供了更多的研发和生产空间,平抑了过高的市场价。甚至一些想要拿地建厂的企业,也在考虑直接租赁我们的物业。”刘刚说。
“张江药谷”未来还会陆续释放更多的产业空间。2019年4月,张江医疗器械产业基地成立。这意味着原来1.38平方公里的张江现代医疗器械产业园,将扩容至4.23平方公里。这一扩容目前还在“进行时”。
建筑面积近6万平方米的张江创新药产业化平台一期,预计今年底工程实体建设完工,未来将重点承接张江药谷创新药物成果转化及高端制造。
地处凌空路西面、一直低效利用的海马地块(188亩),也即将“变身”成为医疗器械产业高地。
在张江药谷,一个努力推动生产和研发空间创新释放的现象正在出现。而随着更多空间的释放,也同时释放出一个别具深意的新信号:更努力为“全过程创新”提供载体空间,推动实现创新加速。
杭州动态
杭州市出台关于全面推进城市更新的实施意见
一、明确更新类型(范围)
(一)居住区综合改善类,指针对危旧楼房、老旧小区、既有住宅片区等,落实安全隐患消除、功能设施完善、居住品质提升为主的居住类城市更新。
(二)产业区聚能增效类,指针对老旧厂房、低效产业园区、老旧低效楼宇、传统商业设施等,落实产业功能完善、利用效率提升为主的产业类城市更新。
(三)城市设施提档升级类,指针对市政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公共安全设施等,落实短板缺项补齐、服务供给升级为主的设施类城市更新。
(四)公共空间品质提升类,指针对绿色空间、滨水空间、慢行系统等,落实生态价值保护、空间优化提升为主的公共空间类城市更新。
(五)文化传承及特色风貌塑造类,指针对文化遗产、历史建筑、历史街区等,开展活态保护、活态利用、活态传承,及针对城市重要节点和区域开展风貌管控与整治提升为主的文化与风貌类城市更新。
(六)复合空间统筹优化类,指针对城市街区、地铁上盖、城乡结合等片区,落实功能布局优化、资源统筹配置、一体化可持续发展为主的复合空间类城市更新。
(七)数字化智慧赋能类,指构建完善城市信息模型(CIM)平台,统筹各级建设治理数字化应用,持续强化城市治理能力的数字赋能类城市更新。
(八)市政府确定的其他城市更新活动。
二、明确重点任务
(一)推动居住片区改善,提高宜居生活品质。深入实施住宅楼房隐患排查和消除,加快推进危旧房改造工作。全面推进老旧小区综合整治改造,积极探索“拆改结合”模式,完善小区各项基础设施和住宅配套功能,加强“适老化、适幼化”改造。统筹未来社区、完整社区、现代社区创建工作,形成“一老一小”整体解决方案,提升公共服务设施和公共活动空间,打造5—15分钟公共服务圈,补齐社区功能短板。深化城中村改造工作,打造生活便利、环境优美、管理有序的新型城市社区。
(二)推动产业片区改造,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引导开发区、园区、特色小镇错位发展,打造产业地标。促进老旧厂房、低效产业园区、老旧低效楼宇提质增效,加快工业零星用地向园区集中。按照“突出主园、整合多点”的要求,建立工业用地“增存挂钩”机制,开展低效用地盘活整治,实现空间集聚发展、土地集约高效利用。加快湖滨步行街、延安路商业街等商业街区更新。
(三)推动基础设施能级提升,守住城市安全韧性底线。实施“断头路”“支小路”的更新改造,畅通城市交通“微循环”,提升道路交通承载能力。补齐市政基础设施短板,提升城市供水、供气、供电、供热、排水、信息通信等设施综合承载力。深入开展地下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燃气、污水、供水等老旧管网更新改造,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示范城市建设,确保城市安全运行。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统筹市政基础设施和城市地下空间一体化建设。建立多层级、全覆盖的公共服务体系,完善城市级、街区级、社区级公共服务设施。适度布局基于数智化的新基础设施建设,构建以数字交通、数字管线为主体的全域感知基础设施体系。
(四)推动公共空间优化升级,打造绿色生态魅力天堂。重点推进钱塘江、运河两岸和西湖、西溪周边“两线、两圈”城市客厅、公共空间打造,塑造城市标志性景观。开展城市特色街区整治提升,优化公共空间品质,完善公共服务设施,形成各类精品特色街区。加快公园绿地建设,结合城市生态带、绕城高速公路沿线、老铁路沿线等空间建设郊野公园,打造出门可达的口袋公园、小微公共空间,注重体现儿童友好理念,积极布局体育设施。开展绿道成网和岸线提升行动,有机串联城市公园和特色滨水空间,推动湿地湖链范围内、大运河两侧以及“三江两岸”的零散工业岸线提升。
(五)推动文化遗产传承利用,彰显城市特色风貌。坚持以用促保、用保互促,扩展文化遗产、历史建筑的活化利用方式。推进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良渚国家考古遗址公园、西湖世界爱情文化公园建设,构建世界文化遗产群落。深入实施宋韵文化传世工程,加快推进南宋皇城综保工程等重点项目建设。加强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工作,推动历史街区、历史建筑的保护与利用。突出公共空间风貌管控,塑造城市特色空间形态,打造全市城乡风貌“新时代富春山居图”。
(六)推动复合空间集约开发,树立区域更新标杆。推动土地综合整治,盘活存量建设用地,整合土地资源要素,一体化打造生产、生活、生态相融共生的复合空间。高效推动土地集约化利用,建设多功能复合型地下空间,鼓励地下公共空间与轨道站点连通,提升地下空间交通可达性、环境品质和空间适宜度。大力推进TOD综合开发模式,提高地铁站点周边人口、岗位覆盖率,打造“轨道上的城市”,全面树立区域更新标杆。
(七)推动设施数字化运用,支撑智慧城市建设。提升城市智慧管理水平,构建完善城市信息模型(CIM)平台,打造数字孪生城市基础底座。强化城市运行能力,加快城市基础设施物联感知和数字监管应用,提升城市运行“一网统管”水平。深化应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加强建筑全生命周期管理。
三、完善政策体系。
1.规划方面。积极探索有利于补充公共服务设施、基础设施、公共安全设施的容积率奖励与转移等政策;对于符合规划要求,保障居民基本生活、补齐城市短板的城市更新项目,可根据实际需要,按有关规定适当增加建筑规模;对于符合公共利益需要的,可按程序调整用地性质和用途;对危房实施翻改建的,为满足居民生活刚性需求,可结合房屋实际情况,按规定适当增加套内建筑面积;对于文化传承及特色风貌塑造类、居住区综合改善类、产业区聚能增效类等用地条件有限的城市更新项目,间距、日照、退界、交通、市政配套、绿地率、建筑密度等指标要求,可按不低于现状水平进行控制。
2.土地和产权方面。创新土地供给模式,优化产权机制,激励多方主体更有效地参与城市更新,通过政策激励盘活低效资产、闲置资产;符合低效用地再开发标准的,可执行相关用地激励政策;研究制定城乡建设用地功能混合、分层确权相关政策,鼓励地上、地下空间分层多用途复合利用;城市更新片区根据规划,可利用空地、边角地、插花地、“拆违腾退用地”等存量用地以及既有建筑(含公有住房),补充建设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开展社区内非公共服务设施用房转为公共服务设施用房,或已承担公共服务职能尚未办理产权用房的产权确权试点工作。
3.资金支持方面。优化对城市更新资金投入,加大政府专项债券对符合条件的城市更新项目的支持力度;统筹整合利用相关政策及资金支持城市更新;合规开展与政策性银行合作,依法依规享受税收减免;探索开展城市更新项目资产证券化,设立私募和政府性城市更新产业基金,积极引入社会资本,鼓励金融机构依法开展多样化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
浙江动态
浙江省出台进一步扩大消费促进高质量发展的系列举措
(一)拓展新型主题消费。
1.做强亚运体育消费。鼓励各地发展赛事经济,全力办好杭州亚运会。推进马拉松、徒步、露营等新兴户外运动消费,发展帆船帆板、尾波冲浪、飞盘等时尚运动项目。推动集装箱式健身房进商圈、进步行街、进公园,2023年新增百姓健身房600家。鼓励杭州亚运会承办城市围绕亚运赛事、亚运餐饮、体育用品和健身消费等热点领域发放亚运消费券。(省商务厅、省体育局,各市、县〔市、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以下工作均需各市、县〔市、区〕政府落实,不再列出)
2.创新升级数字信息消费。大力发展信息技术服务,丰富信息技术产品供给。进一步激发杭州市、宁波市综合型信息消费示范城市和温州市、湖州市特色型信息消费示范城市活力,办好信息消费城市行活动。加大数字人民币促消费力度,2023年实现数字人民币消费150亿元。(省经信厅、省科技厅、人行杭州中心支行按职责分工负责)
3.支持电子商务直播发展。抢抓电子商务直播快速发展机遇,发展数字人虚拟主播、元宇宙新消费场景等新业态新模式。发展“跨境电子商务+直播”模式,打造跨境保税仓直播总部基地,举办保税仓实景直播带货等活动。组织全省电子商务直播大赛,开展“美好生活浙播季”直播活动。推进电子商务直播基地及公共直播间发展,2023年新增电子商务直播式“共富工坊”300家。(省商务厅、杭州海关、宁波海关按职责分工负责)
4.倡导绿色低碳消费。鼓励各地采取补贴、积分奖励等方式促进绿色消费。推进绿色智能家电、家居以旧换新和下乡。推广绿色产品、国家和省级水效领跑者产品,加大政府采购对绿色低碳产品的支持力度。推进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车辆规模化应用,2023年新增或更新新能源公交车、出租车1.1万辆,全省主城区新能源公交车、出租车占比均超过70%。(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5.促进国潮国货消费。引导文博单位依托馆藏资源,积极研发国潮文创产品,举办全省博物馆文创产品大赛,评选推出一批“浙派好礼”博物馆文创产品。推进之江文化中心项目运营,办好国潮有关活动,发布国潮新品。推进浙江老字号守正创新,2023年推荐32家企业参评中华老字号,累计培育浙江老字号500家以上。(省商务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文物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巩固提升传统消费。
6.稳定扩大汽车消费。鼓励杭州市进一步放宽汽车摇号、限行政策,适时增加小客车浙A号牌指标。落实新能源汽车购置、二手车交易各项税收优惠政策。鼓励实施政府定价的公共停车场(点)停放新能源汽车当日首次1小时内(含充电时间)免费。科学合理推进充换电站建设,2023年新建公共领域充电桩10000个。(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省税务局、省能源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7.促进合理住房消费。不断完善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坚持房住不炒,因城施策、精准施策,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推进二手房“带押过户”、交易登记并联办理,减少交易成本。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作用,更好地支持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缓解住房困难问题。加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2023年建设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25万套(间)。(省自然资源厅、省建设厅、省税务局、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人行杭州中心支行、浙江银保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8.升级繁荣文旅消费。推广使用“游浙里”数字应用,大力发展智慧旅游。组织好“诗画浙江”亚运全球推广活动。鼓励电影出品、发行单位投放优质影片,促进电影消费。支持举办大型演唱会、戏剧、舞蹈等演出活动,持续繁荣演艺市场。提升乡村旅游水平,组织举办“浙里田园”休闲农业精品线路系列推介活动,培育一批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和乡村民宿。(省农业农村厅、省文化和旅游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9.推动特色农产品消费。支持山区26县因地制宜发展特色精品农业,继续评定“263共富农产品”,培育特色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建设消费帮扶集中展销平台,成立消费帮扶联盟。结合“中国农民丰收节”“金秋购物节”“跨年消费季”等节日活动,举办农产品产销对接会。在浙江农业博览会设置山区26县展销专区,减免山区26县展位费。鼓励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食堂购买山区26县农产品。拓宽山区26县农产品线上销售渠道,积极打造山区26县“网上农博”区域品牌馆,支持电子商务直播平台、媒体等开展公益助农直播活动。(省发展改革委、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提质扩容服务消费。
10.丰富餐饮消费。深入挖掘我省餐饮文化,举办“味美浙江”餐饮消费欢乐季等活动。鼓励美食直播、智慧餐厅、云厨房等“互联网+餐饮”新业态发展,鼓励餐饮企业参评中华老字号、国家钻级酒家等。培育一批具有浙江特色的餐饮美食街、美食聚集区和“百县千碗”美食体验店。引导预制菜产业高质量发展,建设一批预制菜产业园区。(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文化和旅游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11.发展品质医疗美容消费。支持医疗美容龙头企业(机构)联合高校院所及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开展重大关键技术联合攻关。支持医疗美容企业发展壮大,鼓励并规范发展“互联网+医疗美容”,支持各地建设医疗美容街区(园区)。加强医疗美容行业监管服务,规范医疗美容机构审批,优化产业发展环境。(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商务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2.促进家政服务消费。推动家政服务业立法,提升家政行业规范化、法治化水平。加强家政龙头企业和特色品牌培育,推动家政进社区,发展员工制家政企业。大力发展网上家政、社区家政、智慧家政,促进家政行业线上线下融合发展。鼓励家政服务机构入驻全省统一的家政服务平台。(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13.提升养老育幼消费。持续推动“浙里康养”建设,加快健全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持续推进老旧小区改造,2023年开工改造城镇老旧小区不少于600个,新增住宅加装电梯1200台。全面推进以家庭照护、社区统筹、社会兴办、单位自建、幼儿园办托班等5种模式为主,家庭托育点和社区驿站为补充的“5+X”托育服务体系建设。(省民政厅、省建设厅、省卫生健康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助力企业开拓国内市场。
14.扩大浙江产品在重大工程中的应用。鼓励各地组织对接重大工程、重点项目产品需求,扩大我省重大装备和技术产品市场应用。支持应用首台套产品,探索将首台套产品应用奖励范围拓展到“415X”先进制造业集群相关领域,落实招投标、政府采购支持首台套产品政策,逐步提高国有企业采购首台套产品和服务比例。地方对企业购置或融资租赁的首台套装备按照其总价或租赁费加计50%计算设备投资额。2023年新认定首台套、首批次、首版次275个以上。(责任单位:省经信厅)
15.促进产业链供应链上下游紧密对接。实施“链长+链主+专精特新”协同机制,促进产业链上下游企业产销配套、芯机联动,强化与长三角其他省市、山东省、广东省等地区协作,加强与装备制造等央企供应链对接,构建稳定紧密的本地配套协作生态。2023年谋划举办“四走进”(走进“链主”企业、走进上下游企业、走进国内龙头企业、走进山区26县)、“十链百场万企”等产业链对接活动100场次以上。(省经信厅、省商务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16.提升浙江制造品牌影响力。实施“浙江制造精品”品牌培育行动,2023年新增“浙江制造精品”200个左右。加强“品字标”企业培育,到2023年底,“品字标浙江制造”企业累计达到3300家。支持外贸企业拓展国内市场,丰富工厂直销和前店后厂模式,2023年新培育内外贸一体化“领跑者”企业300家和改革试点产业基地30个。推进内外贸产品“同线同标同质百县千品万亿”行动,到2023年底,累计发展“同线同标同质”产品1500种。(省经信厅、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7.积极构建营销网络。支持头部企业通过开设体验店、旗舰店和发展特许加盟等方式,拓宽自身产品营销渠道。支持温州市瓯海区、义乌市、青田县等地打造品牌进口超市,2023年新增省内外营销网点10个。充分发挥我省头部平台企业作用,积极推动生产销售企业与线上平台对接,深化“百网万品”行动计划,推动“415X”先进制造业集群领域组团开设特色产品网上专馆,构建线上营销网络。(省经信厅、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8.搭建助企拓市平台载体。开展“品质浙货行销全球”推广活动,分行业组团赴北京、上海、广州等重点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和重点国别开展市场促销活动,推动优质浙江产品进名城名街名店。聚焦家居生活、厨房用品、食品饮料、纺织服装、五金电器等消费品市场,支持企业参加各类展会。借助全球数字贸易博览会、世界互联网大会乌镇峰会、中国义乌文化和旅游产品交易博览会、中国长三角国际体育休闲博览会、中国国际茶叶博览会等重点展会,加大“品质浙货”“浙江制造精品”推介力度,助力浙江企业拓展国内市场。2023年,全省累计组织拓市活动不少于100场。(省经信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体育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打造高品质消费场景。
19.提升中心城市消费能级。支持杭州市、宁波市、温州市对标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新型消费中心城市。编制城市区域消费中心指标体系,鼓励其他设区市建设区域消费中心。鼓励各地发展免税店业务,争取增设一批市内免税店、口岸免税店,2023年新增离境退税商店20家左右。(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商务厅、省税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0.建设高品质消费地标。发挥全国示范步行街带动作用,推进省级高品质步行街改造提升。推进特色商圈数字化改造,支持有条件的商圈、商店申报全国示范智慧商圈、全国示范智慧商店。大力发展夜间经济,新培育一批夜间经济样板(特色)城市。实施文旅消费品牌创建行动,2023年争创1个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示范城市、2个国家级和10个省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省商务厅、省文化和旅游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21.打造精致消费场景。聚焦品质消费、放心消费、大众消费、主题消费等重点领域,鼓励各地在新模式、新业态、新场景等方面进行创新,遴选5个左右县(市、区)开展新型消费城市建设试点,评选10个以上具有地标性、大流量、来浙首选的精致消费场景。(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22.支持消费促进活动。持续推进“浙里来消费”品牌建设,启动“亚洲消费季”活动。2023年,商文旅协同、省市县三级联动举办各类综合性促消费活动不少于1000场。(省商务厅、省文化和旅游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提高商贸流通效率。
23.推进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启动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三年行动,结合各地商业网点规划,完善基础设施、补充业态类型、提升服务品质。2023年争取2个左右设区市纳入全国试点城市,认定15个左右省级试点县(市、区),培育8家左右重点推进企业。(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24.加快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加强县域统筹,健全以县城为中心、乡镇为重点、村为基础的县域商业体系,推动农产品上行,供应链、物流配送和商品服务下沉。到2023年底,累计培育不少于10家县域重点商贸流通企业,建成首批100个县域商业体系建设项目。(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25.完善物流基础设施网络。整体布局交通物流通道、枢纽、节点、园区,健全县级物流中心、乡镇配送站、村级物流网点服务体系,完善邮政寄递网络体系。支持杭州市争取入选国家物流枢纽建设名单,支持杭州市、温州市、台州市建设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到2023年底,全省快递末端服务网点达到3.85万个(含智能快件箱),快递年投递量达到90亿件,中欧(义新欧)班列年开行量超过2200列。(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省邮政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杭州加大低效用地再开发力度
今年杭州将聚焦资源要素保障,以超常规力度高质量推进全市低效用地再开发工作,全年力争完成消化“批而未供”土地3万亩;开工“供而未用”土地6万亩;再开发低效用地3万亩,其中盘活低效工业用地1万亩。
“临安关于工业用地的规划做得很好,主打‘1+3’主平台之外,有意识地根据现有存量工业点设置了10个左右工业片区,在尊重现实的前提下,循序渐进引导工业产业集约集聚。”“工创园、硬科技园的低效盘活理念很先进,生态式、敞开式的产业社区,至少可以引领未来5至10年的工业有机更新设计……”现场,来自杭州各区、县(市)的土地利用工作者观摩、交流临安工创园、硬科技园等“六大园”低效盘活经验。
其中,位于青山湖科技城的硬科技产业园,拆除前是功能单一的传统工业园区,平均容积率为0.76,不仅土地利用效率和企业效益低下,原有厂房多以钢结构为主,城市形象差、产城融合程度低。根据临安新的规划设计,未来,硬科技产业园将建成立体化的现代交通组织体系、楼宇化的产业空间和产城融合的现代都市产业园区。
“国土空间规划体系改革背景下,城市用地从‘增量’时代迈入‘存量’时代,对低效土地资源的高质量再开发利用,越来越势在必行。”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相关负责人指出,此次现场观摩交流,正是对今年低效用地盘活重点工作的再动员、再推进、再落实。
记者了解到,近年来,我市逐年加大低效用地再开发力度,出台了《关于强化用地保障助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加强空间要素保障助推“新制造业计划”实施办法》《关于进一步强化工业用地有效保障的通知》等一系列文件,在低效工业用地再开发问题上,坚持容积率“宜高则高”的原则,放宽容积率、绿地率、建筑形态等控制要求,优化制造业用地保障方式,打造一批产业发展新地标。2022年,全市共完成低效用地再开发1379宗、36091亩,低效用地再开发工作年度考核位居全省第一。
“当前,我们在去年空间智治数字化改革比武的基础上,搭建了全市规划编制和要素保障工作‘1+4’数字化看板。”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其中,平台针对低效用地盘活,开发了存量盘活模块,宏观上,可直观呈现全市低效工业用地盘活年度任务、完成实时进度,分区县,分季度、月度展示任务完成情况;微观上,可根据不同盘活类型、举措,动态跟踪低效工业用地盘活具体项目的权利人、土地用途等对比信息,并通过叠加历年遥感影像、最新控规图等,实现盘活地块可视化管理。
低效用地再开发是统筹资源保护、发展保障的必然选择,是推动共同富裕从宏观到微观落地的重要抓手。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负责人表示,将以主题教育为契机,深化“八八战略”实践,加快推进全年12万亩存量“三块地”盘活任务,开展低效工业用地整治,着力提升集约利用水平,力争在全市范围打造一批标志性低效用地高质量再开发样板示范,确保土地存量盘活与经济增量提质紧密结合,在规划统筹、资源保护、要素保障、干净干事中展现“头雁风采”,助力杭州建设中国式现代化城市范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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